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完成回购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198,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
权利。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198,900.00股后的175,121,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5,024,220.00元=175,121,100股×0.2元/股;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额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即0.198640元/股=35,024,220.00元÷176,320,000股(结果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六位)。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8640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C 栋 14 楼
咨询联系人:郭泽珊
咨询电话:0755-86956831
传 真:0755-8695683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