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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6

和远气体: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2-005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投资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7 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07 号)核准,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10.82 元,募集资金总额 43,280.00 万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147.5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32.41
万元。此款项已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001 号验资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
要,在充分分析当前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并考虑股东利益等因素的情况下,本着
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由公司实施的“湖北和远气体猇亭分公司气体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气体配套及尾气提纯利用项目”“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与信息化、培训中心”三个募投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至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特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和远潜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系潜江特气全资子公司)实施的“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上述拟变更募投项目暨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4,812.13 万元,占公司首发上市总筹资额 34.22%。

    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1      潜江年产 7 万吨食品液氮项目          8,034.50        8,034.50

  2      鄂西北气体营运中心项目            10,545.50        10,545.50

  3      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项目        37,000.00        14,812.13

  4      补充流动资金                        5,740.28        5,740.28

                    合计                      61,320.28      39,132.41

    截至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1,579.20 万元(包
含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合计 16,579.20 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
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的利益。

    此次募集资金理财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一)投资方式、品种及风险等级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含前述投资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及实施程序

    此次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及子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大型银行的投资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

    3、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及子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开展的现金管理进行相应的核算。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
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能最大可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的上述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八、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西部证券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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