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6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报告系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锐明技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现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73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
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1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8.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820,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8,190,736.66 元,募集资金净额 752,609,263.34 元。
2019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70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83,858,349.24 元
(含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及理财收益净额 31,655,435.07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 人 民 币
97,762,477.27 元;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572,270,254.92 元;本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1,588,094.32 元。截
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91,919,097.16 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
存放各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并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和 2020 年 4 月 30 日
前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协议
的范本一致,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及保本
理财项目均按照《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要求
执行;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
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
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
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
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 20%(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应当以书
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04849810602 432,370,000.00 39,875,736.62 活期(年定期)等方
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式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4879900031 151,523,300.00 4,319,897.40 活期(年定期)等方
司深圳分行 895433 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3060122000208818 137,650,700.00 55,611,318.92 活期(年定期)等方
司深圳分行 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41973087975 47,256,000.00 活期(年定期)等方
司深圳福田支行 式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47913910801 475,213.69 活期(年定期)等方
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49899210601 4370525.89 活期(年定期)等方
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式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43460900033 4,947,691.51 活期(年定期)等方
司深圳分行 927536 式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43420000033 1,560,987.53 活期(年定期)等方
司深圳分行 863772 式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43423700033 701,316.53 活期(年定期)等方
司深圳分行 869155 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3060122000225024 56,409.07 活期(年定期)等方
司深圳分行 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0484988200062 80,000,000.00 未到期大额存单
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合计 768,800,000.00 191,919,097.16
三、截至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83,858,349.24 元(含补充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及理财收益净额 31,655,435.07 元)投入募集资金承
诺项目,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97,762,477.27
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共计191,919,097.16 元,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明细 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752,609,263.34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 583,858,349.24
减:银行手续费 22,714.02
加:银行利息收入 5,807,625.04
加:尚未置换或支付的发行费 105,707.59
加:理财收益 17,277,564. 45
期末余额 191,919,097.1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原实施主体湖北锐明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锐明”)变更为湖北锐明和东莞市锐明智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莞锐明”);将项目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