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 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 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 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 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首席合伙人:梁春
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
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
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
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职业责任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华所共有合伙人 232 人;注册会计师 1,647 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3、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199,035.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73,240.61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3,425.81 万元。
2019 年为 319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6 家,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是
项目合伙人:周俊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3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1989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3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6 月
将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执
业,2021 年 4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俊祥,详见“项目合伙人简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红涛,注册会计师,2017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
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6、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7、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在 2020 年度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和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并且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合格优质的事务所,依以往的合作经验,互动良好、审计严谨、立场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