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进展说明
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逐越鸿智”)拟通过协议转让及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取得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市公司”)控制权。2025 年 12 月 17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逐越鸿智
签署的《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逐越鸿智协议受让上市公司 279,255,72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 1,098,495,710股的 25.42%)完成为前提,逐越鸿智拟通过部分要约收购方式进一步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并就要约收购事项作出提示性公告;2026 年 2 月 25 日,上市公司披
露了《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期满 60 日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逐越鸿智就本次要约收购的工作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2025 年 12 月 18 日,逐越鸿智已将人民币 207,807,351.34 元(本次要约收购
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相关协议转让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待上述工作完成后,逐越鸿智将尽快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收购要约尚未生效,具有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后续公告。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进展说明》之签署页)
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2026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