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天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执行事务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 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11)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2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56.56 万元。
(1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 万元
(13)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
2022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84 人,注册会计师 407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3 人。
(三)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59,235.5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3,832.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11.85 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 87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1 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7,940.84 万元,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56.56 万元,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 万元。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
措施(警示函)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 人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1 次(涉及
从业人员 2 人次)。
(六)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傅磊自 2011 年加入该所并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23 年度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丽自 2011 年加入该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梁锋自 1994 年加入该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6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 2021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1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七)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2022 年度公司审计费
用为 17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天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2022 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天衡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 2022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衡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天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衡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天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天衡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