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31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的建设
期进行调整,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第 222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嘉美包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5,263,1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615,577.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405,908.5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209,668.45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9)00128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二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临颍嘉美)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 截至 2020年 12月 31 募集资金
金总额 日已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 19,593.04 9,631.26 49.16%
二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临颍嘉美) 1,990.03 -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9,237.90 9,237.90 100.00%
合计 30,820.97 18,869.16 61.2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 18,869.16
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1,974.03 万元。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是公司 2018 年根据当时市场发展需求
制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2019年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后,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截至 2020 年 12月 31 日,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9,631.26 万元,主要用于三片罐生产厂房建设及部分生产线投入,对服务客户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本项目已投产的生产线产能为 2 亿罐(项目预计总产能为 6 亿罐),已实现营业收入 6,687.59 万元,毛利率 21.47%,投产部分已达到预计效益。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下游食品饮料客户销售受阻,
终端消费需求不足导致公司产品订单明显下滑,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情况谨慎推进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规模和建设进度。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的建设完成时间延期。
(二)本次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对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的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的建设完
成时间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投资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行业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和必要调整,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审核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
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
目(简阳嘉美)”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为更好地将募投项目与现阶段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对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