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27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天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狄云龙、荆建明、汤加全、虞丽新、郭澳、骆竞、宋朝晖、谈建忠
(5)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11)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0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
基金 1,067.58 万元。
(1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 万元
(13)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二)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
2020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76 人,注册会计师 367 人,从业人员
1,143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92 人。
(三)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52,149.9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8,063.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195.39 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 64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19 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6,489.70 万元,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集中于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3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067.58 万元,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 万元。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六)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杨林自 2000 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9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 20 年证券服务经验,自 2021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 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常怡自 2010 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
证券服务业务,2012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 10 年证券服务经验,自 2019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梁锋自 1994 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
券服务业务,1996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 26 年证券服务经验,自 2021 年
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七)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2020 年度公司审计费
用为 150 万元,2019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天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2020 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天衡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 2020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
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衡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天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衡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天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本次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查
监事会认为:天衡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