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19-034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 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
内容为: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52,630,7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9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52,630,735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9000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71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9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8 日(周四),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6 月 19 日(周五)。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 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芜湖东路 189 号。
咨询联系人:陈强 张素会
咨询电话:0550-6821910
咨询传真:0550-6821930
七、 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嘉美包装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 嘉美包装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