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46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 1-9 月份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702.97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267.05万元。截至 2024年 9 月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的利润为 52,751.64
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47,203.27 万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以此初步核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 2,248.28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三、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