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39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 A 区 10 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与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
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 5
名(刘星董事、王荣董事、张璐独立董事、蒋弘独立董事、梁舒楠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2024年半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公司聘任柏余斌先生为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决议。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