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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新大正: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17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重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均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总裁刘文波先生代表管理团队向董事会报告了 2023 年经营管理发展情况及2024 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长李茂顺先生代表董事会作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提交的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并披露。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经营情况,编制完成《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鼓励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公司根据 2023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编制完成《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深交所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对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编制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4]8-11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作为外部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预算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27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0.35%;利润总额 1.96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1.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0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3.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0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4.13%。详细财务数据参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8-11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在 2023 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宏观经济预期等影响因素,力争 2024 年营业收入实现持续增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12.75万元。根据 2023年度公司盈利状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回报股东,公司拟以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5 元(含税),以此初步核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 6,415.84 万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0.07%。如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

  现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理财,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资金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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