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3-060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正”)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910,66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26.76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928.9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461.6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67.3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对本次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8-1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以前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848.5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4,219.44 万元。截至 2023 年6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068.02
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003.84万元,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16,403.12 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16,489.4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86.3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连同保荐机构长
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631527955 40,199,803.8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83010078801400002439 27,584,021.8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632860155 20,721,808.9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637417921 76,388,714.08
合计 164,894,348.7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9,068.02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详见附件 1 中“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中的内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物业服务质量和效率,系公司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建设投入,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人力资源及企业文化
建设项目旨在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所需的人才,提高人力资源工作效率,提升公司整体实力,系费用化投入,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所在地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以“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 10,364 万元对其增资。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同意以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五)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置
换截至 2019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 3,601.98 万元(含税),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268.87 万元(不含税)。
(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 18,000 万元(含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 12 个月,
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四、以前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结合现阶段发展需求,秉持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目的,变更原募投项目“停车场改造及投资建设”募集资金用途,从中调出募集资金 9,700 万元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
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号)。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并新增其为“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实施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从“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划拨 5,000 万元对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同意以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2023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及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项目实施主体暨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原募投项目“市政环卫业务拓展”中调出募集资金 7,229.4963 万元,用于收购香格里拉市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瑞丽
市缤南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4 日
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 1-6 月
编制单位: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467.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19.4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229.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929.5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068.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8.95%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