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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新大正: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3-008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6 日在重庆美利亚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均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裁刘文波先生代表管理团队向董事会报告了 2022 年经营管理发展情况及
2023 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长李茂顺先生代表董事会作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独立董事分别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进行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星)》《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洋)》《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丽霞)》《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璐)》。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并披露。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经营情况,编制完成《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鼓励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公司根据 2022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编制完成《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
案》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98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4.41%;利润总额 2.2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1.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6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1.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3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 8.50%。详细财务数据参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8-7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 2022 年经营状况及 2023 年经营规划,公司预计 2023 年营收增长
幅度为 40%-5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预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深交所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对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编制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3〕8-7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六年作为外部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8,566 万元。根据 2022 年度公司盈利状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回报股东,公司拟定以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以此初步核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 6,837.79万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6.83%,公司 2022 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现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目前“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物业业务拓展项目”和“人力资源
及企业文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调整前                调整后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物业业务拓展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人力资源及企业文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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