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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0

新大正: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1-041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为期 10 天的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期间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以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说明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实施完毕,以总股本
107,46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5 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59,105,2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
转增 53,732,000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161,196,000 股。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5.33 万股调整为 187.995 万股。


  (2)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

  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价格由 26.92 元/股调整为 17.58 元/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合法、有效。董事会就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有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事项和首次授予事项均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程序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上述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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