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0-036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在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预案为:公司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1,642,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6.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4418453.54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2.52%。公司 2019 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同时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1,642,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35,821,33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07,464,000 股。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1,642,66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5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 71,642,667 股,实施后总股本增 107,464,000
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4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4
月 3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4 月 29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所转股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排放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 本次变动后
积金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本数量
限售条件股份 53,732,000 75% 26,866,000 80,598,000 7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910,667 25% 8,955,333 26,866,000 25%
总股本 71,642,667 100% 35,821,333 107,464,000 100%
七、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
八、调整相关参数
实施本次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 107,464,000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度每
股收益 0.97 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翁家林
咨询电话:023-63809676
传真电话:023-63601010
电子邮箱:wengjl@dzwy.com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 78 号 1-1#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