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0-030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4 月 21 日 (周二)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4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1 日 9:15-15:00。
2. 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宣女士。
6.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号)。
7.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71,642,667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计29人,代表公司股份49,759,06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9.454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13人,代表公司股份46,354,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01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公司股份3,404,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26%。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公司股份6,405,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02%。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9,609,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15%。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9,609,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15%。
(三)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9,609,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15%。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9,609,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15%。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9,609,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15%。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9,609,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15%。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609,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1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255,0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581%;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19%。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609,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15%。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609,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1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255,0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581%;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19%。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9,609,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1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255,0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581%;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19%。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609,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1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255,0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581%;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19%。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609,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1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255,0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581%;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19%。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509,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7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5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2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155,0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968%;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032%。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609,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1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255,0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581%;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