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7 证券简称:广电计量 公告编号:2023-033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75,225,8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 86,283,876.90 元。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75,225,84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35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2 08*****132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通讯大楼 6 楼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欧楚勤、苏振良
咨询电话:020-38696988
传真电话:020-38695185
咨询邮箱:grgtestzqb@grgtest.com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