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7 证券简称:广电计量 公告编号:2021-023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 年 4 月 20 日 16:0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中心 A
塔三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跃珍。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 名,代表股份
351,968,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2557%;其中:
通过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 名,代表股份
344,944,1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979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名,代表股份
7,024,0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61%。
(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
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其中第四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51,968,090 99.99997% 100 0.00003% 0 0.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51,968,090 99.99997% 100 0.00003% 0 0.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51,968,090 99.99997% 100 0.00003% 0 0.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51,968,090 99.99997% 100 0.00003% 0 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大会中小投资者 反对 大会中小投资者 弃权 大会中小投资者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28,514,642 99.99965% 100 0.00035% 0 0.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51,968,090 99.99997% 100 0.00003% 0 0.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51,968,090 99.99997% 100 0.00003% 0 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大会中小投资者 反对 大会中小投资者 弃权 大会中小投资者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28,514,642 99.99965% 100 0.00035% 0 0.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51,968,090 99.99997% 100 0.00003% 0 0.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45,736,062 98.22935% 6,232,128 1.77065% 0 0.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51,657,782 99.91181% 310,408 0.08819% 0 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大会中小投资者 反对 大会中小投资者 弃权 大会中小投资者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28,204,334 98.91141% 310,408 1.08859% 0 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湛小宁、张雪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