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51
转债代码:127032 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0 日 9:15-15:00。
(二)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苏州银行大厦)。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五)主持人:本行董事长崔庆军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83,747,286 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25,437,312 股的 42.086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34,555,457 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18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9,191,829 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84%。
本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伟先生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资本
管理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关于选举李伟
先生为苏州银
议案 行股份有限公 1,481,865,232 99.8732% 1,882,054 0.1268% 0 0.00% 通过
一 司第五届董事
会执行董事的
议案
关于苏州银行
议案 股份有限公司
二 2023-2025 年资 1,483,389,459 99.9759% 357,827 0.0241% 0 0.00% 通过
本管理规划的
议案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以下议案的投票情况进
行单独计票,投票情况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关于选举李伟先
议案 生为苏州银行股
一 份有限公司第五 930,637,962 99.7982% 1,882,054 0.2018% 0 0.00% 通过
届董事会执行董
事的议案
注:本行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郭家骥律师、黄璐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
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