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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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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 6.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2、股权登记日:2024 年 05 月 28 日。

    3、除权除息日:2024 年 05 月 29 日。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05 月 16 日召开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204,241,6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6.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22,544,982.8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分配。若在本次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204,241,6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 元(含税;扣税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0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0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0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 05 月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荣、谢祥娃夫妇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经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以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
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8.094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 893 号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陈振海、廖世福

    咨询电话:0769-89953999-8888

    传真电话:0769-89953999-8695

    八、报备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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