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965 股票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28139 债券简称:祥鑫转债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基金认缴出资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提升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竞争力,进一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公司拟按照 0 元的价格受让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华冠”)持有的苏州清源华擎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源华擎”)的部分认缴出资份额,并以自有资金对清源华擎实缴 1000 万元,实缴出资主要用于汽车、智能制造等产业项目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出让方的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信息
1、名称: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599641305P
3、注册资本:80064.96 万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时骏北街 1 号院 4 栋(科技创新功能区)
5、经营范围:汽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出让方长城华冠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长城华冠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出资份额转让及承诺
出让方长城华冠将其所持有清源华擎 1,000 万元的认缴出资份额按照 0 元的价格转
让给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清源华擎 1,000 万元的认缴出资份额,占清源华擎认缴出资份额总额的 6.8259%,认缴出资份额对应的权利、义务随财产份额在转让完成后由公司享有或承担。
出让方保证其对所转出的出资份额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财产份额不存在质押、被冻结、托管或其他权利限制,保证财产份额不受第三人之追索,不存在导致本次拟转让财产份额不能转让的权属纠纷,保证此次转让行为已获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且其他合伙人已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出让方承担。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清源华擎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1NY9LY1Q
3、注册资本:14650 万人民币
4、合伙期限:2017 年 05 月 0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5、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 66 号领寓商务广场 1 幢 18 层 1807 室-007
工位(集群登记)
6、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清源华擎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 所占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额(万元) (%)
1 苏州华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普通合伙人 货币出资 150 1.0239
合伙)
2 苏州紫荆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1,000 6.8259
3 上海源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1,000 6.8259
共青城恒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4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2,000 13.6519
限合伙)
5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1,000 6.8259
6 苏州市相城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1,000 6.8259
7 苏州事达同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500 3.4130
8 钱玉兰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500 3.4130
9 朱晨玮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500 3.4130
深圳市银宝山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10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2,000 13.6519
有限公司
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
11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2,000 13.6519
司
12 苏州太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1,000 6.8259
13 顾华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1,000 6.8259
苏州汇伯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4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1,000 6.8259
(有限合伙)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投资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受让认缴出资额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 1,000 万元人民币对清源华擎出资。
2、合伙期限:2017 年 05 月 0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3、协议的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本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且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方可生效:(1)清源华擎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长城华冠向公司转让所持清源华擎 1,000
万元的认缴出资份额,其他合伙人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2)长城华冠的内部决策机构已决议同意本次认缴出资份额转让。
4、违约责任:合伙人逾期缴纳其认缴的出资,每逾期 1 日,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支付其应认缴出资金额 4‰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首期出资逾期超过 180 日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权将其除名。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通过产业基金进行战略投资及布局的目的,利于公司主营领域交流,实现深度合作,同时为公司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其他说明
1、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基金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技术创新、监管政策变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以及基金内部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2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