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7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4:30 在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
道 55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6,778,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5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94,146,2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39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63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24%。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廖彬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廖彬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777,7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000%。
2、选举魏蕾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777,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222%。
3、选举奂微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777,7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5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444%。
4、选举赵绪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777,79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667%。
5、选举田泽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777,79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5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6、选举赵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777,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5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111%。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梅运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777,8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222%。
2、选举吴传娇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777,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6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444%。
3、选举汪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777,8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667%。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778,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778,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778,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778,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方艳律师、邓舒怡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
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