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2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廖彬斌先生(董事长)、魏蕾女士、奂微微先生、赵绪新先生、田泽云先生、赵刚先生
2、独立董事:梅运河先生、吴传娇女士、汪涛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 9 名董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廖彬斌先生(主任委员)、奂微微先生、赵绪新先生、汪涛先生
2、审计委员会:梅运河先生(主任委员)、汪涛先生、魏蕾女士
3、提名委员会:汪涛先生(主任委员)、吴传娇女士、廖彬斌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传娇女士(主任委员)、梅运河先生、廖彬斌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股东代表监事:王平先生(监事会主席)
2、职工代表监事:周翠娥女士、苏永伟先生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以上 3 名监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裁:廖彬斌先生
2、副总裁:奂微微先生、廖俊松先生
3、财务总监:杨良成先生
4、董事会秘书:程涌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吴敏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程涌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吴敏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电话 0716-8800323 0716-8800323
传真 0716-8800055 0716-8800055
电子邮箱 cy@w-olf.com wumin@w-olf.com
联系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 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
55 号 55 号
四、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俊杰先生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一龙先生、孙晓彦女士、杨云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俊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520 股,曾一龙先生、孙晓彦女士和杨云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俊杰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对张俊杰先生、曾一龙先生、孙晓彦女士、杨云红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廖彬斌先生,出生于 1974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曾投资深圳市创达鑫电子有限公司、任念创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于2010 年投资控股苏州五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投资深圳市维方同跃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 年起任惠州市三强线路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2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廖彬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2,954,368 股,通过荆州市五方群兴光电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81,201 股。公司董事田泽云先生系廖彬斌先生姐姐的配偶,除此之外,廖彬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廖彬斌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奂微微先生,出生于 1983 年 6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曾任职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五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4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苏州五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五方晶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奂微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628,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奂微微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廖俊松先生,出生于 1977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研究生。曾任职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时代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自 2022 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湖北五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俊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廖俊松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杨良成先生,出生于 1969 年 8 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长江大学客座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曾任湖北金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所长,荆州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所长,安徽兴泰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荆州纪南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投资部长、工会主席、党委委员、纪检书记兼第二党支部支部书记;自 2020 年 6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良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5,397 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良成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程涌先生,出生于 1986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
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部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6 月,在浙江金鹰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在湖北鼎龙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 年 1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2,875 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涌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吴敏女士,出生于 1994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8 年 4 月起在公司任职,曾任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8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敏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