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9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暨持股比
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罗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罗虹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998,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对罗虹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罗虹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虹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266,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同时,自披露
前次权益变动超过 1%的公告以来,2022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期间,
罗虹先生因股份减持及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总股本减少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等原因持股比例合计减少 1.5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2 年 12 月 14 日 13.01 18,247 0.01
集中竞价 2023 年 1 月 12 日至 10.90 691,000 0.24
2023 年 1 月 18 日
集中竞价 2023 年 1 月 19 日至 11.49 2,243,404 0.76
罗虹 2023 年 3 月 15 日
大宗交易 2023 年 3 月 1 日 10.95 814,000 0.28
大宗交易 2023 年 3 月 15 日 11.27 500,000 0.17
合计 - - 4,266,651 1.45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罗虹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因持股期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10.87 元/股-13.30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392,188 6.61 15,125,537 5.15
罗虹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392,188 6.61 15,125,537 5.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罗虹
住所 武汉市洪山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
股票简称 五方光电 股票代码 002962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4,514,451 1.54
A 股 - 被动增加 0.01
合 计 4,514,451 1.5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因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总股本减少,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639,988 6.68 15,125,537 5.1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639,988 6.68 15,125,537 5.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 294,053,760 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 293,479,151 股计算。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罗虹先生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 6,464,04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20%)。该股份
减持计划已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人之一致行动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告》(公告编号:2022-056),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罗虹先生
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998,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1%)。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
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截至目
前,该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罗虹先生实际股份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未
违反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罗虹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罗虹先生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未违反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3、罗虹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虹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罗虹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