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9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13,728,905.1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1,372,890.52 元,加上 2020 年初未
分配利润 225,984,832.22 元,减去已分配红利 40,320,000 元,2020 年末实际
可供分配利润为 378,020,846.87 元;2020 年末,资本公积为 1,018,272,865.19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制度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0 年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244,699,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48,939,800 元;同时,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 48,939,800 股,转增金额未
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