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94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暨减持比例超过 1%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魏蕾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魏蕾女士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9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近日,公司收到了魏蕾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比例
超过 1%的告知函》,2020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魏蕾女士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8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7.60 960,000 0.39
魏蕾 大宗交易 2020 年 12 月 24 日 17.60 2,140,000 0.87
2020 年 12 月 25 日 17.60 1,790,000 0.73
合计 - - 4,890,000 2.00
注:(1)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的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
股份)。
魏蕾女士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 4,89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684,160 8.45 15,794,160 6.45
魏蕾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71,040 2.11 281,040 0.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513,120 6.34 15,513,120 6.34
(高管锁定股)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魏蕾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
股票简称 五方光电 股票代码 002962
变动类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4,890,000 2.00
合 计 4,890,000 2.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684,160 8.45 15,794,160 6.4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71,040 2.11 281,040 0.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513,120 6.34 15,513,120 6.34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
编号:2020-091),持有公司股份 20,684,160 股(占公司总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股本的 8.45%)的股东魏蕾女士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三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4,89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目
前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魏蕾女士实际股份减持情
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未违反其所做出的相关
承诺。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魏蕾女士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魏蕾女士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未违反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3、魏蕾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