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3-059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 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期货”或“公司”)2020 年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2、公司拟将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6,084,933.27
元(截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全部为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全
部为利息收入)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9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650,000,000.00 元的可转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 元,共 6,500,000 张,期限 6 年。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040,377.3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
民币 645,959,622.65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361Z0060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厦门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鉴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既定用途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依法办理完成注销
手 续 。具 体 内容 详见 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刊 登 在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实际投入金额
1 期货经纪业务 1,595.96 1,595.96
2 资产管理业务 3,000.00 3,000.00
3 风险管理业务 35,000.00 35,000.00
4 国际业务 18,000.00 18,000.00
5 公募基金业务 7,000.00 7,000.00
合计 64,595.96 64,595.96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资金安
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节余募集资金全部为利息收入,节余及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元)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 80120600002213 16,084,933.27
合 计 - 16,084,933.27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
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节余的
16,084,933.27 元(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视情况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也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益,优化财务结构,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
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行为,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达期货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瑞达期货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