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债券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及公募、私募基金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定义的证券投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用于理财及证券投资的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最高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下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理财及证券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波动风险、投资收益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及监控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相关项目推进进度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证券投资,投资额度不超过 5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相关项目推进进度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证券投资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以不超过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进行理财及
证券投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
用。
3、投资方式
购买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债券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及公募、私募基金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定义的证券投资、理财产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开展理财及证券投资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证券投资事宜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市场波动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上述投资会受到市场变动的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2)投资收益不可预期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且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较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制定的与投资事项相关的
内部控制制度,对理财及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防范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2)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对投资品种进行审慎评估、筛选,优先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产品,同时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品种,跟踪分析收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等风险因素,财务部将及时通报公司内审部门、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上述理财及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开展理财及证券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财务部应当每季度将公司开展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向独立董事、监事会汇报,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投入、运作情况、收益情况等,如发现违规操作行为,独立董事、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理财及证券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以自有资金适度进理财及证券投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及证券投资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证券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相关项目的推进,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对投资行为进行规范,能够有效地防范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证券投资。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相关项目推进进度的情况下,继续以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证券投资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手段防范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