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3-004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葛昶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晖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广州及深圳区域的业务,并管理公司部分投资业务、机构业务及互联网金融业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李晖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0 日
附件:
李晖先生简历
李晖:男,生于 1982 年 12 月,中国国籍,东华大学本科毕业。2004 年 6 月
至 2006 年 10 月任上海瑞点信息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2006 年 10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雷技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系统开发岗;2008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国泰君安期
货有限公司系统管理岗;2010 年 3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广州
营业部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