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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达期货: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6

瑞达期货: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2-038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相关项目推进进度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相关项目推进进度的情况下,继续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以不超过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进行证券投
资,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包括购买证券投资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相关理财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宜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上述投资会受到市场变动的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投资品种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同时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品种,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财务部将及时通报公司内审部门、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上述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财务部应当每季度将公司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向独立董事、监事会汇报,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投入、运作情况、收益情况等,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独立董事、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5)公司将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相关项目推进进度的情况下,继续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手段防范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相关项目的推进,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对投资行为进行规范,能够有效地防范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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