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4-035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4,731,59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8,870,96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4,731,590股后股本744,139,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60,448,781.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60,448,781.60元=744,139,376股×0.35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增加,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的现金红利应以3.432056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343205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3432056元/股=260,448,781.60元÷758,870,966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32056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6日及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4 年 3 月 25 日的总股本 758,493,254 股扣除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14,723,590 股后股本 743,769,6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 元(含税),预计人民币 260,319,382.40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票期权行权、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派息分配金额方案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因公司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377,712 份,公司的总股本相应增加 377,712 股,公司总股本由 758,493,254 股增加至 758,870,966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增
加回购 8,00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由 14,723,590 股增加至 14,731,590
股。根据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8,870,966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14,731,590 股
后股本 744,139,3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 元
(含税),预计人民币 260,448,781.6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5、公司在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再进行股权激励授予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相关操作,各激励对象在股权登记日前暂停自主行权。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8,870,966 股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14,731,590 股后股本 744,139,3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00000 元(含税),预计人民币260,448,781.6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4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4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8*****281 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02*****301 蔡为民
3 08*****75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4 月 22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 额=实际 参与 分配 的总 股本 ×分配 比 例 , 即
260,448,781.60 元=744,139,376 股×0.35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增加,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股的现金红利应以 3.432056 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3432056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3432056 元 / 股 =260,448,781.60 元÷758,870,966 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32056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以上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其中: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69-0.3432056≈6.35 元/份;本
(2)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22-0.3432056≈3.88 元/ 股 ;
本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6.94-0.3432056≈6.60 元/股。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1.93-0.3432056≈11.59 元/份。
(2)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67-0.3432056≈7.33 元/股。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对价格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敬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07 号北大青鸟楼 C 座
咨询联系人:吕俊铎
咨询电话:010-62758875
传真电话:010-627676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