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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30

青鸟消防: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3-043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3 月 9 日至 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
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最终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 468.500 万份,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621.000 万股。

    (七)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九)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对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十一)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十二)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6,063 股,回购价格调整为 8.49 元/股加上董事会实施回购注销之
日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此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年 1 月 14 日完成。

    (十三)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5,550 份;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419,721 股,此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四)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五)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同意公司对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十六)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70,513份。

    (十七)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29,381 份。

    (十八)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第一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九)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同意公司对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83,089 份、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9,549 份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116,913 份。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原因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3 年 3 月 28
日的总股本 564,791,4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169,437,431.1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股本 169,437,43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34,228,868 股。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因公司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 744,667 份,公司股本总
额已由 564,791,437 股变更为 565,536,104 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调整后的公司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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