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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4

青鸟消防: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2-057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601,516 份,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20 名。

    2、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本次行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
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3 月 9 日至 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
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最终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 468.500 万份,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621.000 万股。

    (七)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对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十一)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十二)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6,063 股,回购价格调整为 8.49 元/股加上董事会实施回购注销之
日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此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完成。

    (十三)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5,550 份;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419,721 股,此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四)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同意对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根据《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各行权期行权比例安排:自 2021 年 6月 4 日起,公司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638,660 份,其中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数量为 655,464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20.34 元/份。

    三、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1、股票期权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时间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获授总量的 4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届满。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满足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足行权条件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 未发 生前述 情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形,满足行权的条件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中兴华 会计 师事务 所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股票期权第一个  《审计报告》,公司 2020
行权期的业绩目标: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或以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439,135,882.08 元,较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6%;                          年度的净利润增长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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