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3-065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7.75 元/份调整为 36.95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由 25.17 元/股调整为 24.37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核查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2.2022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激励
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9 月 9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权益的首次授予日及其授予价格,同意以 2022
年 9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4 万份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为 37.75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 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25.1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向 30 人
授予 74.4 万份股票期权,实际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 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上述决议以及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结果
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配已
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完成。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
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调整依据
具体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
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2)调整结果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7.75-0.8=36.95 元/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
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调整依据
具体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2)调整结果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5.17-0.8=24.37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符合《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37.75 元/份调整为 36.95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5.17 元/股调整为 24.37 元/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以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以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