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3-066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权益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9 月 13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30 万份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为 48.54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 万股预留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2.36 元/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核查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2.2022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激励
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9 月 9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权益的首次授予日及其授予价格,同意以 2022
年 9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4 万份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为 37.75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 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25.1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向 30 人
授予 74.4 万份股票期权,实际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 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上述决议以及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预留授予权益与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共计21.85万份,其中
预留股票期权18.60万份,预留限制性股票3.25万股。本次公司授予预留权益共计20.30万份,其中授予预留股票期权18.30万份,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万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剩余1.55万份权益(0.3万份股票期权以及1.25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作废失效,公司不再授予。
除上述差异外,本次预留授予权益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情形。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情况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3 年 9 月 13 日。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8.30 万份。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为 20 人,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4.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确定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48.54 元/份,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64.72
元/股的 75%为 48.54 元/股;
(2)预留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62.04
元/股的 75%为 46.5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权益数量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次预留授予 占公司当前股
职务 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总数的 本总额的比例
比例
核心骨干员工(20 人) 18.30 100% 0.12%
7.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8.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
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
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0 0.8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
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9.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五、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 年 9 月 13 日。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