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8 证券简称:青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2-030
转债代码:128129 转债简称:青农转债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3 日在本行总行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8 日以电
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因刘仲生先生已辞去董事长职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刘宗波董事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方式)的董事 12 人。薛健、商有光、孙国茂、王少飞董事以网络方式参加会议。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重新制定<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王锡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提名王锡峰先生为本行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中兼任本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本行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王锡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 行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了 意 见 , 并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王锡峰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核准。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推举刘宗波先生代为履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同意推举刘宗波先生代为履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三农金融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且其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之日止。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
召 开 202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等 资 料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4 日
王锡峰先生简历
王锡峰先生,1965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中国银行青
岛分行财会处办事员、青岛分行营业部财会处办事员;中国银行山东省黄海分行财会处科员;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财会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财会处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山东省日照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 IT 蓝图办公室主任;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财务总监;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财务总监;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济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恒丰银行临时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人选;恒丰银行临时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人选;恒丰银行行长、执行董事;2022 年 8 月,担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王锡峰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锡峰先生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