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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58 深市 青农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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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农商行: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9

青农商行: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58        证券简称:青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0-020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一)2020年5月22日,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5,555,555,55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二)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三)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行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行现有总股本5,555,555,55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行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普通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行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行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83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355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3    08*****069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    08*****120  青岛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08*****901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确权股份托管专用证券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5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行自行承担。

  (三)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秦岭路6号1号楼
咨询联系人:王黎明
咨询电话:0532-66957766
传真电话:0532-66957780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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