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其出具的文件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
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
见》签署页)
主任委员(签字):
郑馥丽
委员(签字):
韦佩
委员(签字):
陈路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