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六栋五楼培训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PHUA LEE MING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
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09:15 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的任
意时间。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6,298,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33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所持股份数为256,112,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87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所持股份数为18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722,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8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所持股份数为8,536,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2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所持股份数为18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56,225,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56,225,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2,200股(其中,因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56,225,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56,225,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56,225,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246,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6%;反对5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70,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04%;反对5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6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225,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49,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31%;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40%;弃权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225,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49,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31%;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4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225,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49,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31%;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4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225,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225,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49,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31%;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4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225,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225,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49,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54%;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1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4、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225,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关于对外投资并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5,921,360股,不计入审议此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180,304,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49,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31%;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4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董凌律师、伍邵花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