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说明
容诚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0 年度,公司给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4、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0日
5、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支901-26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软件开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历史沿革: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
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 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人,注册会计师 1018人,
其中 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容诚事务所 2019 年度总收入共计 105,772.1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2,969.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8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六)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昌献,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 13 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与咨询专业服务经验。曾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IPO 企业、国有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咨询等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一直从事 IPO和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曾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谭代明,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
2009 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 15 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曾担任安纳达、顺络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质控复核工作,无兼职情况。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 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七)审计收费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 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公司友好协商确定。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
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 合资质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对公司财务 状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 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我们认为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广大股东利益,并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