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2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提前通知的时限,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丹梓北路1号鸿合大厦1栋B座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孙晓蔷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孙晓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对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架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新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撤销原董事会监察委员会。
调整完成后,董事会共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成立后,需重新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晓蔷女士
委员:XING XIUQING 先生、王京先生、龙旭东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一平先生
委员:兰佳先生、孙晓蔷女士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兰佳先生
委员:马哲女士、张树江先生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哲女士
委员:杨一平先生、XING XIUQING 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龙旭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龙旭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提名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 KEJIAN WANG(王克俭)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KEJIAN WANG(王克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提名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夏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夏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夏亮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邮箱:dongban@honghe-tech.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北辰时代大厦 9 层
提名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谢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谢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前期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现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对照自查,董事会同意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7 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龙旭东先生简历如下:
龙旭东,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安交通大学动力系压缩机专业学
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供应链平台总经理;南京鸿合人工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风起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北京鸿合科技公司深圳分公司(已注销)经理、销售员;北京鸿合科技公司广州办事处(已注销)销售员;北京第一通用机械厂压缩机研究所设计员。
龙旭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8,273 股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龙旭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KEJIAN WANG(王克俭)先生简历如下:
KEJIAN WANG(王克俭),男,1965 年出生,美国国籍,美国罗切斯特大
学 MBA 学位。现任 Newline Interactive Inc 公司的执行董事和 CEO。曾任 Newli ne
Products Inc 联合创始人、执行董事、CEO;Corning Incorporated(康宁)公司业务开发经理。
KEJIAN WANG(王克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KEJIAN WANG(王
克俭)先生在鸿福成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为 7.14%,鸿福成有限公司持有鸿达成有限公司 1.95%的股份,鸿达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0,982,799 股股票。KEJIANWANG(王克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KEJIAN WANG(王克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夏亮先生简历如下:
夏亮,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黑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
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 EMBA 学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2009 年至 2019 期间历任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夏亮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夏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夏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谢芳女士简历如下:
谢芳,女,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学士学
位。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新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公司监事、财务部经理;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财务部经理;奥德华(北京)乳品有限公司会计、北京青岛啤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
谢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4,003 股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谢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