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实现的营业收入未达到2018年营业收入的130%,需回购注销因此导致不符合解锁条件的 235 名激励对象的 892,148 股限制性股票,另外因 27 名激励对象离职,需回购其所持有的 403,464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鸿
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根据会议决议,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295,612 股,待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36,281,302
元变更为 234,985,690 元。公司股本由 236,281,302 股调整为 234,985,690 股。
二、债权人需要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或公司登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6 月 12 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
9:00-17: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融新科技中心 F 座 12 层
联系人:张晨
联系电话:010-62968869
传 真:010-62968116
邮政编码:100012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