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将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31 万股,发行价格为 52.41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818.71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69,158.38 万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对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制定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鸿合新线技术有限公司、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和影响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计划项目达到
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1 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 88,650.00 40,703.63 45.91% 2021/12/31
地项目
2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 15,603.03 4,584.32 29.38% 2022/12/31
目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 6,771.37 4,148.32 61.26% 2022/12/31
目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9,133.98 3,550.10 38.87% 2022/12/31
5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00 100.00% --
6 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 10,000.00 3,893.92 38.94% 2020/07/31
地首期项目
7 师训服务项目 5,370.00 21.04 0.39% 2022/12/31
8 教室服务项目 6,630.00 61.66 0.93% 2022/12/31
合计 169,158.38 83,962.99 -- --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2020 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的建厂装修和购置的固定资产设备交期和安装周期变长;其次本次疫情对政府承
诺的部分厂区厂房交期影响较大,截至目前正在做收尾验收工作。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实际建设质量合理配置资源,并与现阶段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的建设期时间进行了调整,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
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目标。
三、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
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延期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为更好地将募投项目与现阶段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