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独立董事刘涛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黄洪燕先生、刘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李强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23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624,506,865.45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021,079.6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96,653,977.18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6,459,336.41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24,506,865.4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35,145,296.10元。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56,888,849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份分红总额。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等要求,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为保证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便于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开展,2024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订公司2024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11.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冯就景、李强、冯宇棠回避表决。
11.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刘涛、黄洪燕回避表决。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李强、冯宇棠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便捷公司快速融资,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对原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