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上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2 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无偿为此银行融资(包括保理融资)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总额为不超过 20 亿元。
二、本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为保证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便于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开展,2023 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保理融资、衍生品业务等。
本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为信用担保方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不再承担银行融资的担保;2023 年之前已审批签约的综合授信继续保持原条款,直到合约终止,如再续约将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信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同意 2023 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保理融资、衍生品业务等。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同意 2023 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保理融资、衍生品业务等。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在 2023 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且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