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3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91,396,477
股(占公司总股本 60.45%)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1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公告披露日,冯就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91,396,4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4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3、股份来源:
拟减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其持有股份的
不超过(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比例
冯就景 10,000,000 5.22% 3.16%
注: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自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4)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
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6)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上市之日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过发行上市之日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额的 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减持意向。
截至本公告日,冯就景先生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