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8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
银行申请贷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东日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新材料”)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山分行申请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900万元。
二、进展情况
近日日丰新材料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及不动产抵押合同》,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署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抵押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抵押人:广东日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抵押物:位于广东省鹤山市鹤山工业城A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证编号: 粤(2021)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73096号)
抵押担保范围:抵押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 保及其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抵押额度有效期:10年
该资产的抵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债务人:广东日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壹仟玖佰万元整
保证范围:在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数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额度有效期:10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90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83%,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4.88%。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提供担保事项,也无提供担保逾期未偿还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最高额抵押合同;
3、主债权合同及不动产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