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1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6 日,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274,161.64 元,未分配利润为 289,056,068.73
元。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5,524,035.01 元,按本期净利润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 3,552,403.5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 269,735,954.50 元,资本公积金为 348,307,279.00 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指引监管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期,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4,34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2,000,000 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暨以
162,3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987,200.00 元,本次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预案严格遵循了《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2、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