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19-002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世光电,证券代码:002952)于2019年3月29日、4月1日、4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提示。
本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供应风险
原材料的及时有效供应是保证公司产品生产快速稳定的必要条件,公司拥有较为完 善 和 稳定 的 供 应链 , 与 主要 原 材 料供 应 商 均保 持 长 期稳 定 的 合作 关 系 , 2016年、2017年、2018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TFT显示屏、偏光片、液晶、背光源、液晶驱动集成电路、印刷电路板、导电玻璃等。因直接材料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较高,产品成本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公司在承接客户订单时会综合考虑原材料价格等因素进行报价,如果原材料的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以及供货渠道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又不能灵活调整产品销售价格时,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二)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终端产品、家用电器、工控仪器仪表及医疗器械等。2018年度,公司前5大客户销售总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为49%,销售客户较为集中。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并不依赖某一或某几个客户,但如果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或主要客户与公司之间合作关系出现不利变化,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短期经营业绩及现金流状况。
目前来看,相对集中的客户增强了公司产品的销售稳定性,但一旦出现不利变化,会在短期内显著增加公司市场及销售风险。
(三)境外市场风险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境外销售占比在80%左右。境外市场是公司销售的重点,经过多年的海外市场拓展,公司与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或地区的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较为稳定。未来,如果公司在产品质量控制、交货期、产品设计、供应价格等方面不能持续满足客户需求,或者公司主要出口国或地区市场出现大幅度波动,出口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贸易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这些国家、地区与我国政治、外交、经济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均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境外销售占比在80%左右,主要以美元结算。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直接影响到公司以人民币计价的销售收入,同时还会形成汇兑损益。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海外销售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如果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加大,可能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屏生产线项目、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虽然公司已结合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等因素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但项目的成功实施有赖于市场、资金、技术、管理等各方面因素的协同配合,上述任一因素的重大变化都可能导致募投资金项目无法按原计划顺利实施,这将有可能造成项目成本增加、投产后无法实现预期的市场回报等不利情况的出现,使公司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